大概每兩個月,我就會在我家附近的捷運站,購買一本一百元,友善街友的 #大誌雜誌。
在我很小很小的時候,有個說來可笑的夢想,就是「開一間給乞丐街友吃什麼都不用錢的自助餐店」。
夢想發生在小學二年級,第一次和母親逛年貨大街,人潮擁擠的街上,中間跪著一位不斷嗑著頭,骨瘦如柴的老爺爺。
就像摩西開紅海一樣,到哪都是人海,只有爺爺旁空無一人。
當時回家路上,我跟我媽說了我的夢想:「我想開一家自助餐,乞丐來吃都不用錢」
我媽也沒在客氣,劈裡啪啦問我一連串問題:怎麼賺錢?房租員工錢怎麼算?食物哪裡來?乞丐街友作亂怎麼辦?
當年我太小聽不懂,只覺得我媽很沒有愛心。但長大一點就發現,她說得很有道理——有些事情,是大環境的議題,可能是我無法改變的。
開始買 #大誌雜誌,是從我大學畢業後養成的習慣,大概已經持續四五年了。
大誌雜誌,是一個友善街友的雜誌,有質感的封面、豐富的內容,常專訪有影響力的名人或藝人。以50元的成本賣給街友,讓街友以100元的售價,在捷運站附近販售,維持生計。
我支持大誌,除了因為是想幫助弱勢,用另一種方式「圓夢」外,更重要的是,大誌讓我覺得——「我沒有消費弱勢族群的尊嚴」。
必須說實話,雖然偶爾我也會購買捷運站外的輪椅街賣者口香糖、或是喜憨兒的愛心手工餅乾⋯但過程,總是充滿壓力。
在購買後,我總是無法直視他們的雙眼,甚至聽到爽朗的「謝謝大哥哥謝謝大姐姐」,我會充滿愧疚⋯覺得自己像在消費對他們的同情,而光速逃離現場。
目前能讓我比較無壓力做公益的,其實只有大誌雜誌。
穿著制服的街友,賣著可以提升我軟知識的雜誌,有設計感的封面和豐富的內容,總是讓我心甘情願的買單,同時還覺得自己做了好事。
大誌雜誌,讓我覺得街友不再「只是個街友」,而是有尊嚴不用販賣自尊的「通路」。
因此,我無法完全認同「#社企是門好生意」裡,針對大誌提出來的反面觀點。
法規面我不是專家,所以無法提出很全面的論點。
但我認為,大誌創造的,是一種公益的轉型。
前幾年插畫家馬來貘的文創玉蘭花結合街友義賣,或是點點善的街賣者改造計畫,都讓我看到了能量滿滿的公益轉型。
從早期的「同情弱勢」,所以捐錢或勉為其難購買不想用的高價原子筆或玉蘭花,變成提供好商品「吸引主動消費」,並「分潤」給更多生活有困難的弱勢族群。
很期待這樣的巧思,可以更加在台灣街頭遍地開花,讓街賣者可以不用再那麼低聲下氣地「賣同情」、而是可以抬頭挺胸的「賣商品」。
當然,無論是大誌、還是其他的社會企業,法規面當然都還有很多部分可以加以改善,讓制度可以越來越成熟,到社會足以對社企信任且認同。
最後,我只想說:
想永續地幫助弱勢,真的不能只用愛發電。
用愛發電,會餓死;
只會出一張嘴,好意思?
#我支持大誌
#我也支持社會企業
#我不覺得社企在台灣目前是好生意
#吃力又不討好
#動不動就被懷疑斂財
#以上完全完全完全是個人淺見
#酌量使用!!
#癌友有嘻哈
#我有病我驕傲